第二条采购人、财政、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成本负监督责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估算价在100万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第四条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人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规定执行,第三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建立采购需求、价格编制、价格审核三者相分离机制,采购人编制采购方案,第六条采购人完成采购方案内部审核后,第七条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报送的采购方案、资金来源等进行审核,采购人应对申报资料、审批意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报价单、评标意见表、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等政府采购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交档案室存档,第四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第十条采购项目实施前,第十一条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审计监督,第十二条采购人纪检部门对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操作细则由渌口区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操作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