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结合实际改革完善本地区科研经费管理,省政府办公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等7个方面,一是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二是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简化科研项目验收财务管理,五是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六是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经费监督机制,三、需要说明的问题为确保科研项目新旧政策顺利衔接,相关经费管理和支出按照原政策执行,如果项目承担单位经与科研人员协商后,新立项的科研项目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