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三、有效推动基金节流(五)严格执行医保待遇政策,(责任部门: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九)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情况的年度绩效考核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四、全面优化基金管理(十)优化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审计部门对医保基金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情况的监督,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五、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十三)统一医保制度,完善全省规范统一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充分发挥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机制作用,(责任部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设区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定期通报、提醒约谈机制,将各设区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纳入全省高质量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