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造和服务融合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本次申报分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两个类别,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申报,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面向共享制造、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附件2)等相关材料,积极组织本地区优势企业(平台)参加申报,各地工信部门须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请各地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收齐后连同汇总表(附件3),2.本通知和附件的电子版材料,可在市工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1.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2.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3.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汇总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6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