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围绕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在机械化耕整地、播种、收获及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还田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基础上,通过配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强化管理服务等综合措施,向农机维修、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等功能拓展,既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又有综合农事服务能力的综合体,一、申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固定场所,具有一定装备基础和服务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二、申报流程由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的镇(区、街道)提交《2022年度“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预申报书》(见附件),三、建设内容和标准(一)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基础设施应包括"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即:机库、配件库、农资配送间、农产品初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烘干中心、维修中心等,总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合理、标识明显,机库尽量建统间,农产品加工间、农资配送间、维修中心、烘干中心等相对独立,配件库靠维修间,服务中心各项基础设施、农机装备等资产应属于建设主体或建设主体的法人代表所有,(二)装备配置服务中心建成后应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各类机具数量超过60台或农机具资产原值超过300万元,(三)服务能力服务中心在具备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有维修保养、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并逐渐向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延伸,(四)制度建设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制度建设应包括"四个管理"内容,制定有关农机化作业技术规范,机务管理、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等各项制度上墙公布;在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悬挂具有"江苏农机化logo标识(另行下发)"和"xx县(市、区)xxx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字样的标牌;各设施场地和服务功能区域应分别悬挂功能标牌,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装备发展、服务能力提升以及制度建设等,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在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实行信用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在规定期间内未能按期完成实施内容并提交申请考核验收的,在基础设施、装备配置、服务能力和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要达到建设内容和标准,附件:1、服务中心建设主体预申报表2、服务中心建设申报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表3、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4、服务中心建设主体申报文本申报指南附件:2022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服务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