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员: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就2022年度申报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专业职称评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评审条件及报送申报材料的地址和时间(一)评审范围1.经营管理类别:湛江市内基层一线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二)申报评审条件1.申报条件参照2022年修订的《广东省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详见附件1)、《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生产应用专业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详见附件2),(四)申报地址和时间申报评审乡村工匠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专业的申报材料直接送湛江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湛江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湛江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人须根据《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指引进行线上申报,3.申报材料应在10月10日前交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盖章后,并按照2022年修订的《广东省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详见附件1)、《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生产应用专业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详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5.申报人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提交和审核申报评审材料,(三)提交《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下同,所有复印件均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提交的专业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的内容相符,(五)提交《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见附件8),五、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一)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单位〔或村委会、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由公示单位向评委办提交《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情况表》(见附件8),七、报送材料地址和联系电话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58号湛江市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310室电话:0759—3131969联系人:杜翠明(188****8988)附件:1.广东省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2.广东省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4.送评材料目录单5.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6.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7.证书、证明材料(封面)8.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有关附件下载:1.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doc2.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doc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4-8.pdf湛江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湛江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