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返程投资奖励参照本意见“实施政策奖励”中“境内上市奖励措施”“返程投资奖励”规定标准给予兑现,返程投资奖励参照本意见“实施政策奖励”中“境内上市奖励措施”的“返程投资奖励”规定标准给予兑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返程投资奖励参照本意见“实施政策奖励”中“境内上市奖励措施”“返程投资奖励”规定标准给予兑现,参照本意见“实施政策奖励”中“境内上市奖励措施”“公开发行上市”中的(3)(4)与“返程投资奖励”规定标准给予兑现,返程投资奖励参照本意见“实施政策奖励”中“境外上市奖励措施”第2点规定标准给予兑现,(五)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励措施1.企业依法进入总部注册在厦门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由区财政给予总部注册于厦门的区域股权交易场所每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按每家10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奖励,(三)享受本意见政策奖励的企业应及时向区上市办报告企业改制上市有关进展情况,区上市办对企业改制上市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