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经企业申请、各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审核、会计事务所审核等环节,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3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及监督方式:1.商务局贸促科联系电话:0760-89892858,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二楼,2.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附件:2021业务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计划中山市商务局2022年9月2日附件:1.附件、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项目分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