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一、森林高火险区: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森林高火险区域,二、森林高火险期:从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三、凡在高火险期进入高火险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禁止在高火险区实施下列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四、违法处理,由相关执法机关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五、拒不执行本命令的,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禁火工作,紫金县人民政府2022年8月30日文字解读:关于《紫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