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据发生疫情的乡镇、社区(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二、补助标准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三、实施期间受理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四、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阿克陶县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2.企业所在地的社区(村)、园区初审,3.企业所在乡(镇、场)、城区服务中心复审,4.企业所在地的县(市)人社部门认定,5.企业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提交资料,五、需要上传的资料《阿克陶县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表》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