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的,登陆“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sw)”—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三、业务受理1.受理要求:申报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或者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的,2.申报对象申报主体为在我市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企业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用于配套财政项目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或者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的,2.申报对象申报主体为在我市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孵化器运营单位等,企业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用于配套财政项目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或者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的,2.申报对象申报主体为在我市区域内经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农业龙头企业,企业引进不少于1项农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示范,企业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用于配套财政项目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企业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用于配套财政项目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附件2汕尾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盖章):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经费投入项目新增产值预计新增利税项目实施起止年月总投入自有资金贷款申请市科技专项资金专题名称:12专题名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