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2年本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开办补助及租用办公用房补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工商税务登记在虹口,并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给予开办补助及租用办公用房补助政策的企业,二、支持标准(一)开办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开办补助,(二)租用办公用房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第一年补助年度租金的30%,第二年补助年度租金的20%,第三年补助年度租金的20%,三、申报程序(一)对新引进符合总部经济扶持标准的企业,给予开办补助、租用办公用房补助等,具体申请材料如下:1.基础材料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简介、区域经济贡献证明材料,对企业一揽子扶持政策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