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提出的三门县健跳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2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电话:0576-88488302邮编:318000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电话:0576-83323205邮编:317100项目名称拟用海单位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三门县健跳渔港海防执勤码头工程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三门县健跳一级渔港码头工程西侧其它用海透水构筑物0.261040年港池、蓄水等0.1850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