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和“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的通知市监认证发〔2022〕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和“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安排(一)“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1.时间和主题2022年9月19日至23日,集中开展以“有机产品认证:护航消费升级优享品质生活”为主题的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策划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系列活动,(二)“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1.时间和主题2022年9月26日至30日,2.主要内容总局将于2022年9月26日在浙江湖州举办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有序组织“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2.主要内容总局直接指导三个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认证、青少年视觉健康与验光配镜服务认证、绿色低碳服务以及服务认证数字化信息化赋能体验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当地特点和社会需求开展服务认证系列体验活动,二、宣传资料总局将编印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和“服务认证宣传周”宣传海报等资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对于促进绿色消费、服务消费升级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和“服务认证体验周”系列活动,传播有机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相关知识,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媒体报道情况及音像资料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