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申报工作,并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择优确定第三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申报材料应符合《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9号)要求,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好申报初审工作,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三、联系方式联系人:产业政策处魏巍陕西省工业设计发展中心初建杰联系电话:029-8849445715332449112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航空楼B座311室附件:1.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业设计中心)2.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