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9-02各区、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监管机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青工信规〔2022〕3号).pdf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