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企业按月(次月5日内)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对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经办部门: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22657687671211二、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条件:企业组织在职参保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经办部门: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7671498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补贴条件:企业组织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职工、在职职工(总体占比不得超过培训人数的40%)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即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含)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程序:企业应按月(次月5日内)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补贴,经办部门: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22657687671211第二部分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一、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条件:纺织服装企业、南疆师市消费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新招用劳动者就业,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企业按月向所在师市纺就办申请补贴资金,经办部门: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22657687671211二、岗前培训补贴补贴条件:纺织服装企业、南疆师市消费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新招用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满6个月,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企业按月向所在师市纺就办申请补贴资金,经办部门: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22657687671211三、新增就业补贴补贴条件:纺织服装企业、南疆师市消费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新招用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企业按月向所在师市纺就办申请补贴资金,经办部门: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22657687671211第三部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贷款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经办部门: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7671471二、技能提升补贴实施条件: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需材料:兵团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示证明,经办部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666320二、兵团博士后经费资助政策资助范围及标准:1.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启动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