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基金面向全省受理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3、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项目资助、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资助的项目,(二)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孵化申报条件1、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3)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从事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机构或单位,2、申报者和推荐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者应是在四川从事艺术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5)每个申报者限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7)已获得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八、申报材料(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申报材料1、《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二)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孵化申报材料1、《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材料1、《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监督验收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请结项验收时,(二)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推荐单位或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