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根据《庆云县推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庆工指2022〔1〕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实际占地3亩(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告,分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两类,租赁厂房用于工业生产的企业原则上并入出租方进行评价,A类(优先发展类)为综合排名为前20%(含)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前10%(含)的规模以下企业,B类(支持发展类)为综合排名为20%—80%(含)的规模以上企业和10%-65%(含)的规模以下企业,C类(提升发展类)为综合排名为80%—95%的规模以上企业和65%-95%(含)的规模以下企业,D类(限制发展类)为综合排名后5%(含)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后5%的规模以下企业,3、规模以上工业基本指标权重分数总和为80分,规模以下工业基本指标权重分数总和为90分,4、2021年度规模以上参评企业情况:参评企业95家,D类企业5家,2021年度规模以下企业参评情况:参评企业350家,附件:1、《庆云县推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pdf2、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pdf3、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