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温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需新增职业下设的工种或等级的现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二)首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有职工技能等级认定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相关企业,二、申报数量(一)首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申报职业(工种)数量不超过3个,(二)截至2022年7月31日前,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三、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9日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ip/)完成网上备案申请,申报材料详见《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市人社部门将根据申报的职业(工种),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入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四、联系方式温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陈奔0577-88318328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