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三门县建筑业新政(试行)补充意见》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25日三门县建筑业新政(试行)补充意见因《三门县建筑业新政(试行)》(三政办规〔2021〕3号)中部分条款在《关于废止涉企相关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三政规〔2022〕14号)中已废止,现就建筑业实施扶优扶强战略,作出如下补充意见: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晋升资质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在省市县具有一定地位的建筑业企业,同时,结合企业综合实力,由县政府分别命名为“县建筑业龙头企业”、“县建筑业骨干企业”、“县建筑业重点企业”,并给予奖励,评选和奖励办法由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