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经开区2022年第二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设站条件各类注册地、实际运营地均在天津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含驻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1份《申请表》、所有佐证材料的纸质版(请将佐证材料排序并附目录)及其电子版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至经开区人社局,佐证材料包括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代表性证明材料,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请”专栏,(四)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推荐备案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五)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知推荐备案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展联系电话:18920225632、022-25202256电子邮箱:zhangzhan@teda.gov.cn邮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附件: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