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镇域经济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镇域经济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4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镇域经济的工作措施一、依法对部分经营者予以豁免登记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第三条第一款“下列经营活动,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豁免登记实施范围如下:1.销售农副产品行业:主要包括农民销售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2.销售日常生活用品行业:主要包括销售日用杂品、衣服鞋帽等日常生活用品,多措并举支持企业破解“融资难”发挥质押抵押登记的职能开通“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企业用设备、货物等动产办理质押业务融资,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1〕19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云市监〔2020〕67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的通告》,支持我市企业及产品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商品,重点支持我市的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帮助解决重点企业(如惠云公司)上市中遇到的登记注册问题,对哄抬价格、质量违法、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市场混淆等严重侵害复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镇域经济工作措施》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