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生猪产能调控作用,稳定生猪基础产能,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61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予以公示,请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于2022年2月8日17时前把项目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至博罗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地址:博罗县商业中街554号,邮箱:xmsy6625398@boluo.gov.cn)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61号)博罗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2022年01月28日(联系人:白宏山,联系电话:0752-6625398)附件:(粤农农函〔2022〕61号)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