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接市市场监管局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标准制定对牵头制定(排名第一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排名第二位至第四位)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标准发布时间在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承担组建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秘书处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其他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补助,(成立文件时间在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3.标准化试点项目对通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奖励,(上级验收结果文件时间在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二、申报材料已发布的标准文本或成立文件或上级验收结果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时间要求申报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1日,审核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及时通知辖区相关企业按时申报,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