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促进井冈山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2022年8月26日关于促进井冈山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房住不炒”决策部署,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比例下调为不高于土地起始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缴纳期限调整为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井冈山税务局)二、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市范围内购房的,(责任单位: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井冈山办事处)三、奖励购房契税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购买了我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四、奖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购买了在我市范围内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五、适度调整预售资金重点部分监管比例对工程进展顺利,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20%;②当主体封顶后,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10%;③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5%;④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的,其它政策自2022年8月26日起施行,2.新建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开发项目已办理预售许可的预售商品住房及已建成项目并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许可的存量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