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内新增货车50辆及以上、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年度内新增货车50辆及以上、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四)给予交通物流企业购置车辆奖励,对我县达到10辆(含)以上运输车辆的物流企业购置运输车辆给予以下奖励(以年终车辆保有量为准):1、购置新车,并承诺5年内不外迁的奖励政策:核定吨位10(含)吨以上15吨以下货车的,核定吨位15(含)吨以上的每辆一次性奖励5000元,并承诺5年内不外迁的奖励政策:车龄在1年以内且其核定吨位10(含)吨以上15吨以下的,并承诺5年内不外迁的奖励政策:车龄在1年以内且其核定吨位10(含)吨以上15吨以下的,核定吨位15(含)吨以上的每辆一次性奖励3000元,核定吨15(含)吨以上的每辆一次性奖励2000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