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商务函〔2022〕609号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要求,现就惠州市做好2023年广东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重点内容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新项目、外资增资项目、外资跨国公司总部项目投资和财政贡献给予支持,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依规、绩效导向、风险防控的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报《2023年广东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附件2),2022年经审议应获得利用外资奖励专项资金支持、但2022年安排资金不足以兑现的项目,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照“以项目定预算”的原则进行,三、资金使用效果跟踪管理(一)做好绩效评估管理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专项资金区域绩效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二)加强企业经营情况跟踪管理,切实做好专项资金跟踪管理工作,各县区对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资金分配过程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情况、监督跟进检查等负责,附件:1.惠州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申报指南2.县(区)2023年广东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3.获得利用资奖励(新增或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调查统计表惠州市商务局2022年8月24日(联系人及电话:吴斐环2247040,电邮:swjwzglk@huizhou.gov.cn)附件:1.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商务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