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定的《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划拨2022年禅城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项目扶持资金的请示》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开展2022年禅城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项目扶持资金拨付工作,请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于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我局,具体要求如下:一、企业收据1.收据内容填写:今收到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拨付2022年禅城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项目扶持资金***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2.同时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不接收A4纸的收据,二、禅城区财政拨款单位账户情况表(附件2)1.必须注明填报日期,2.同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三、交易流水/账户信息1.需提交上述银行账户近2个月内任意一笔流水的复印件(截图)或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2.如公司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和新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022年禅城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项目扶持资金安排表.pdf附件2:禅城区财政拨款单位账户情况表.doc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2年8月24日(电话:82340435,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15室电子信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