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用人单位: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仑政办〔2021〕77号)和《北仑区一次性招工补贴实施细则》(仑人社〔2022〕30号)文件精神,现将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北仑区一次性招工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社保参保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北仑区的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二、申报条件自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吸纳(以在申报企业的参保时间为准)首次来北仑就业人员且参保登记(北仑首次参保且在宁波大市内无参保记录),流动企业均满足工商注册地、社保参保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北仑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派遣用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社保参保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北仑区的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申报时间、地点和程序1、拟享受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除外)的名单、金额通过数据比对获得,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将拟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至北仑就业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申报,申报时间为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申报材料如下:1.《一次性招工补贴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附件1),2.《新增职工花名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附件2),3.派遣协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派遣用工单位加盖公章),4.派遣用工单位职工(含新增职工派遣月份)结算发票的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派遣用工单位加盖公章),附件1一次性招工补贴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wps附件2新增职工花名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wps宁波市北仑区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