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02830029807787/2022-132778组配分类部门街道文件主题分类劳动就业发文字号奉人社〔2022〕52号发文日期2022-08-24成文日期2022-08-19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发布机构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奉化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9〕61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快引进一大批优秀的高校人才,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实习、见习,现就针对2019年度评选的奉化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进行2022年度复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评对象2019年度评选的奉化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包含19年度入选的市级基地),二、复评标准1.正常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活动,明确专人负责,4.按时支付不低于当年度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实践生活补助,并为就业实践者提供商业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就业实践基地为就业实践者提供必要的食宿、交通补助,6.要求每年发布实践需求20人以上,原则上每年接收实践大学生不少于5名,2022年度数据具体以“浙江政务网(见习岗位认定、见习人员备案)”发布为准,三、提供资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复评申请表》四、其他事项评选时间:2022年8月18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地址:奉化区茗山路90号(就业中心二楼207办公室)联系人:徐唯波联系电话及邮箱:88511865314695365@qq.com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