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227号)和《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琼海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字〔2022〕25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认定,我局决定遴选一家机构开展培育工作,二、遴选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培训资质的公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培训资质的私营机构,(二)具备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五)自愿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经营培训要具备的食宿条件,三、申请单位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一)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书面申请,四、评审确定由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报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培训机构,五、受理部门及时间自愿申报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于2022年8月30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与科技教育室,琼海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