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编制2023-2025年水利项目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22﹞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项目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县财政局0578-8811979县水利局0578-8073380附件:表格.doc松阳县财政局松阳县水利局2022年8月19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