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三届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工作,二、评定条件1.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成立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获评“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新增获评机构给予全额资助资金,三、评定程序本次评定采取单位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审核-评定结果核定-名单公示-发文通报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要求开展内部自评后,评定活动时间安排如下:(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2年9月30日向第三方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二)材料初审第三方承办机构对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筛选、整理和汇总,并对参评单位提交的评定材料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核,(四)评定结果审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入选机构名单及排名,(五)名单公示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的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选名单,(七)资金发放获评“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新增获评机构给予全额资助资金,各参评单位须严格按照附件1《参评单位报送材料目录清单》要求提交参评资料,参评机构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评定材料报送到第三方承办机构(联系人:吕小姐、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