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保费补贴实施细则》(韶金〔2019〕49号)第二章“保费补贴范围及标准”规定,对实现“倍增计划”任务目标的试点企业在韶关辖内保险公司购买的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给予50%的保费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市金融局与保险机构审核,符合该项政策奖补条件的有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广东彤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等30家试点企业,经我局党组会议审定同意,现将2021年度韶关市各县(市、区)“倍增计划”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2021年度韶关市各县(市、区)“倍增计划”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xlsx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8月4日(联系人:沈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