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1.“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天津市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二)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须符合《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及示范方向,2.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三、申报流程及要求(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推荐,滨海新区推荐数量项目不超过4个,其他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详见附件2、3、4,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附件:1.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3.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4.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5.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2022年08月15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蔡飞、苏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