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人社〔2021〕12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在永春县陶瓷行业协会、永春县香制品同业公会等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我县共有兴隆香业、永春老醋、科福材料等18家企业参与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试点工作,最终认定林文森等76人为2021年泉州市高技能人才,其中达到高级工水平57名,达到技师水平19人,根据文件精神,可按高级工500元/人、技师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才所在企业补助资金,共计将发放47500元,现将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附件:2021年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公示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