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科研平台奖励政策

资阳区人民政府 | 2022-08-16
《益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益政办发〔2020〕12号)规定1.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要素分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区域(行业)科技要素市场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普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引才引智基地、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经国家、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3.对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只补差额部分,省市级平台同级次多项认定的,只补助一次,给予15万、8万元一次性奖励。

更多精选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2022-08-16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