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财发〔2020〕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21〕5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闵行区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人社规发〔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区企业申请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二、申请条件申请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一)具有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内训或委托开展职工培训,四、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职业技能、专业技术、岗位能力、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等不同培训需求,分类提交并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以下统称“信息系统”)上传下列材料:(一)《闵行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自行委托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公布的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人社系统培训机构查阅下载链接http://www.shmh.gov.cn/shmh/ggl-rsj/20210816/526243.html、教育系统培训机构查询下载链接http://xxgk.shmh.gov.cn/mhxxgkweb/html/mh_xxgk/xxgk_jyj_ywxx_016/2021-07-05/Detail_111116.htm)开展符合本企业需求的职工培训,企业委托区相关管理部门公布的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以外的单位开展符合本企业需求的职工培训,六、培训计划申报方法、时间(一)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当年度企业培训计划(如遇操作问题可向企业所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七、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资金拨付(一)资金申请材料企业就已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并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按季度向企业所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培训补贴,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信息系统打印《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费用申请表》、《企业培训费补贴培训项目汇总表》、《培训学员花名册》,(二)资金拨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教育部门、区总工会按各自职责,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将各自核定的补贴经费拨付至企业,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教育局闵行区总工会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相关附件《闵行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表》(附件1).xlsx地方教育附加联络表(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