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文件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0〕3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工作组成立普洱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标识及生产应用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由市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与装备工业科有关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普洱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动员辖区内有关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积极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积极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上报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项目,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建材产品宣介活动,向社会提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结果发布等服务,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促进建材工业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