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2〕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市级审核后,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形成2022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建设补助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