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舟山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4日舟山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承担,第六条符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的,可向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第七条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走访、入驻创业实体座谈等形式进行审核,第三章复评管理第八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每2年组织一次复评,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向各县(区)就业部门、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发布复评通知和要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地就业部门提出复评申请,所在地就业部门审核后报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审核复评材料、现场核查,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按程序确定并公布复评结果,第十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包括基础条件考核与提升情况考核,第十三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优秀的认定为“舟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