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我区非上市企业期限满2年、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万元,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分别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分别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扶持,分别给予扶持资金分别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分别扶持分别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