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河南省国家公交都市和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实施细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8日河南省国家公交都市和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第四条公交都市动态评估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第七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要建立公共交通线网优化调整机制,第十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要建立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要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第十五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每年总结建设工作情况,第十六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第十八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指标分别纳入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公交都市按照《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每3年动态评估一次,第二十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重点评估城市在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和持续推进示范城市建设组织保障、支持政策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等量化指标情况,第二十一条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全面总结动态评估期工作情况并形成自评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自评报告和省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平台监测结果,动态评估不合格的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