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临安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63716848电子邮箱:413522425@qq.com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11日杭州市临安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临安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一、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支持企业规模发展,且区内实缴税金首次超1000万、2000万、3000万、5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晋升特级、一级的(综合、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迁入我区注册落户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建筑企业,参建企业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建筑业企业承建政府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