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科研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拟定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高政策编制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日(2022年8月12日-2022年9月13日),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德雅路与牛山路交汇处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29室(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kcjkczx@szgm.gov.cn,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