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三)强化信用评价运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四)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五)加快人才培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六)强化招投标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库、企业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七)推广绿色建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八)减轻企业负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九)落实奖励政策,市内建筑业企业晋升为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或综合资质的奖励200万元、一级或甲级企业资质的奖励50万元,市内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鼓励玉溪建筑业企业到市外承揽工程项目,在玉溪新注册且当年产值达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建筑业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三、保障机制建立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