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优化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2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吉林市优化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2021年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吉林市优化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吉林省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业类)》《吉林市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林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基础上,针对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由《吉林省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业类)》明确的41个工作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第五条压缩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备案时间,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时间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资料审查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联合验收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凡通过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