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1日闽清县贯彻落实“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6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提升规模,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大提升、快提升,进一步充实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培育库,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和园区规划的前提下,对当年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若企业“小升规”之后三年内又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对企业“小升规”当年度和之后2年内实施的,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四)用地支持,鼓励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进行研发创新,重点保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求,支持“小升规”和新投产纳统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四、保障措施(一)强化部门联动,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