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根据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2022〕-1700)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单位(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河北省注册、项目实施地在河北省境内,2.项目实施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3.项目实施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项目符合支持方向,4.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既包括产业化和平台示范项目,也包括产业化前期的工程化项目,不包括科研类项目,5.项目已办理完成备案(核准)手续,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务必于8月15日11:00前将上报文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报告一式四份(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报送至城市汇客厅一楼经发局工信处,地址:高新区城市汇客厅一楼(槐安东路与昆仑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处附件1: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可编辑电子版)经济发展局2022年8月11日(联系人:冯成宇。